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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視為此文章後記:日記《冤家路窄?》
這是一個傻瓜在國中三年裡的荒唐故事,其中還有另一位傻瓜和一個正常人陪著一起演戲。
三年前的暑假,對於總算成為準國一生的我來說,一切都是那麼新鮮,儘管當時的自己不太願意加入管樂班,但最後還是迷迷糊糊地考進去了。我想,如果能因此開始嶄新的國中生活,那這樣的安排也不見得不好,再說小學朋友絕對想不到我會加入管樂班,到時還可以給他們一個Surprise。
呵呵,或許是我把它想的太美好了,這樣的胡思亂想在下一刻就被打了一巴掌,然後飛個煙消雲散。就在我第一天踏進管樂練習室時,我也和所謂的「嶄新生活」說拜拜了,因為她就在這——她和我四目相望,我愣住了。不只是我,她的嘴巴也張成了O字形,但她臉上的表情可以勉強算是驚喜的表情。那時的她應該還不知道我跟她吹的是同樣的樂器——單簧管,而我也還不懂她的出現究竟會為我國中生活帶來什麼。在一切都剛開始時,誰也料不到下一幕我們會站在哪裡,又會出現什麼意想不到的衝擊?
我們在國小是朋友,所以在國中也是朋友,這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事——其實只有一開始而已。
那高中呢?高中太遠了,變數太大了,我不敢去預測它。
睡夢中的我,不斷抓著空氣喃喃自語。
放任時間奔走,轉眼是開學了。我們都是管樂班,但我們並不是同班(直到現在我仍慶幸這點),因為管樂班分成兩班。管樂團兩班是鄰居、是朋友、是家人,同時也是對手。每當練習時間到時,兩個班就會合在一起練習,一起為未來的比賽拚命;考試和競賽時,當然要鬥個你死我活……所以就算是不同班也可以天天見面。那時我很高興,我們還是好朋友,就算不是永遠也沒關係(就算身高差很多也沒關係)。
分配完掃區,我是掃樓梯的,而她每天都會經過我掃的樓梯。每天,我用心將樓梯掃乾淨,而她經過樓梯跟我說聲早安;忙碌的課業結束後,管樂練習室裡的笑聲充滿歡樂與溫馨——儘管她是首席,我是尾席;放學了,有時我們會一起走路回家;競賽時,雖然我支持我們班,但還是在心裡一邊羨幕一邊替他們班加油;考試完,會想到他們班都好高分,總有一天要超越他們;比賽時,大家心連心上戰場……但我的表現總不如她。
追著斷線風箏的孩子,他越追越遠了。
但,斷線風箏怎麼會知道,追著它的孩子已經好累好累……
每天,都是這樣一起回家,但人總會替自己留一把鑰匙。真正造成衝擊的不是我們外在表現的差別,而是彼此空間太小。
這是由時間一點一點累積的,就像癌細胞一樣,在你我都無法查覺的地方偷偷累積著、增生著。先是對話變少,再來是沉默,接著是話不投機,然後是一開口就變成僵局……最後兩個人漸行漸遠、避不見面。
兩個人玩遊戲,他們各自用筆畫出屬於自己的圓圈圈。
兩個人各自站在自己的圓圈裡,訂出遊戲規則:
兩人可以在自己的圓內做自己的事,也可以和圓外的人說話、唱歌。
但絕對不能跨越界線,進入別人的圓。
一旦跨越,防衛牆就會高高築起……
你問我為什麼?為什麼微不足道的原因會導致這樣的結局?我無法向你說明,事情複雜到不知如何解釋,而這些我也是到後來才知道的。
我還記得我們最後一次走回家時,最後一次以朋友身分說話的那段對話:她說她喜歡看某漫畫家的漫畫,我忘了我回答什麼,只記得最後我們尷尬的說拜拜,各自回家。
高牆聳立著,孩子趕緊向後退。
但高牆還在,高牆放出箭雨,打到了孩子。
孩子只好也築起另一排高牆躲避箭雨。
然後,兩個圓圈移到不同的地方。
他們一個向左走,一個向右走。
那天之後,我們就沒再說過話。隔天,我將樓梯掃乾淨,而她只是經過樓梯;忙碌的課業結束後,管樂練習室裡笑聲依舊——她還是首席,我還是尾席;放學了,我們故意將出校門的時間錯開,我向左走,她向右走;競賽時,我支持我們班,也在心裡替他們班加油,但總覺得有些落寞;考試完,會想到他們班都好高分,心想自己大概是再努力也到不了;我們比賽贏了,但我眼前的畫面卻是黑白的。
路上遇到,我們不再打招呼。儘管她什麼也沒說,但我心裡隱隱約約感覺到週遭的變化。好像默默達成共識一樣,我開始假裝不認識她、不跟她打招呼、甚至不承認自己和她讀過同一所小學……我想就算沒有這個人也沒什麼大不了,我還是可以做得很好。於是,我把自己變成一個工作狂,除了讀書和練好管樂外,人際關係可說是完全不管,反正過一天算一天。每當我失意或想自殺時,只要想到那些未完成的小說,就有繼續向前的動力。
後來,因為在尾席混不下去了,所以我決定改吹低音豎笛。當時的低音豎笛暫時由她接手,但樂團內卻謠傳著她不想吹低音豎笛的消息。我想剛好我可以藉這個機會去嘗試新的東西,於是在說服家人後,我跑到老師那裡毛遂自薦(這好像是我第一次那麼厚臉皮),很順利地從她手中接過那支感覺上快壽終正寢的低音豎笛。在那一年多後,我學會了如何修理低音豎笛。
這樣一個人的情況持續了一年。二年級下學期,我透過某個打擊的同學認識了新朋友。新朋友看起來雖然不是很好看(尤其是頭髮),功課也不是很好,但為人非常阿莎力。新朋友算是非常熱情的人,至少每天下課我都會看到這傢伙——站在班級外找我聊天,有時還會告訴我一些祕密。一開始我認為我們至少能作個朋友,困難時可以互相幫助。
有一天,孩子變成了風箏,高飛在空中。
風箏想接近天空、想飛得更高,卻老是被線給拉回來。
於是風箏奮力掙扎,把線扯斷,逕自飛走了。
留下另一個失去風箏的小孩。
沒有人知道這樣的劇情竟然可以在同一個人身上上演兩次,但這次那個人扮演的角色有點不一樣。是巧合嗎?還是願望成真了?
夢中的人喃喃自語。
她不懂斷線的風箏到哪去了?
夢裡的孩子為什麼哭泣?
又是誰把線扯斷的?
每個作惡夢驚醒的夜裡,我都向星星許願,希望我們可以再度成為好朋友;如果不行,也要知道我們之間發生了什麼事。我知道我的願望星星根本不可能聽到,但我還是常常在作惡夢後禱告。
夢裡,身穿黑衣的高個子女孩坐在一輛摩托車上。
夢裡,夢中人站在摩托車和女孩面前。
喂,你真的很煩!女孩如此說道。
夢中人只是聽著。
隨著時間流逝,我越來越害怕那個新朋友:害怕她的纏人,纏著我喋喋不休;害怕她每節下課來教室外,叫醒想好好睡一覺的我;害怕她粘著我,一路粘到廁所去……我開始與新朋友保持距離,希望她不要再向前跨過我的界線。漸漸地,我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。
我不希望她和我一樣,不明不白地失去一個朋友。我試著告訴她為什麼她的朋友都會離她而去,但我還是沒辦法讓她了解。於是我決定先暫時與她保持距離,等到畢業那天……
盡我身為朋友的最後義務……
我匆匆寫過一張紙條,塞給了新朋友,然後畢業典禮結束。沒有人知道她的反應如何,但至少我說了,信不信就隨她去吧!到了後來我卻沒回頭尋找那個老朋友,因為我不敢確定自己得到的結論是否有誤,但我知道這件事是遲早要說的。
陽光從窗外灑落,夢中人從夢中醒來。
她知道,孩子總有一天會找回風箏。
孩子不再哭泣,他會繼續奔跑著,儘管現在還看不到迷宮的盡頭……
我期待那天到來。
卷首眉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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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
By 二羽光(江凜)
2007年8月5日 星期日
距離
2007年8月4日 星期六
未完的冒險——綠林的第一根弦(二)
小說網址:鮮網、PIXNET部落格
很快的,隔天媽媽就買到這張專輯,還記得當時接過專輯的我欣喜若狂的樣子,而我則拿起隨身聽聽完一整張專輯,發現那首好聽的歌就叫《陶笛奇遇記》(寫到這邊好像有趕火車的嫌疑|||)。就在這時靈感來了,我的眼前浮現一個畫面:一名精靈勇者踩著輕快步伐,穿梭於森林中,似乎在尋找什麼。然後,精靈的身旁似乎又多了幾個人,目標似乎也開始明確了起來,他們是去找人、找一個很重要的人。思緒中那片蓊鬱的樹林……好像真的浮現在現實影像中了!
「就決定是你了!」不到一秒,我閃過這樣的念頭。
這並不代表我就開始寫小說了,要知道人惰性使然是很難自拔的……呵呵,不管了,我就直接跳到開始寫的時候吧!
(小光打開電腦文件)
小光:(自言自語)準備……開始!(同時按下隨身聽的播放鍵)
(小光以神速打字)
文章是即興式寫作,也就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,想到哪裡就寫到哪裡。開頭部分並沒有花時間,想到做噩夢的場景就直接寫了。
(以下是經過錯別字與辭義修改的版本)
「快逃呀!」「……救命哪!」
「哇啊!」我大口大口的喘氣。
某天早晨,我從夢中驚醒,這夢真是可怕!所到之處盡是一片荒涼,處處可聞百姓的慘叫聲。
這不是我第一次寫小說了,我當然知道該寫些什麼。只可惜當時課外書讀得不多,有部分句子是看了小說之後化用來的——經過腦海重新思考組裝,但依舊脫離不了原句的味道。撇開這不說,當時的我認為這場噩夢真是好開頭,很適合引發接下來的劇情……可是這只是開頭,我還忘了很重要的因素:主角是誰?
各位注意,在打字的當下我還沒決定好主角的性別,名字也還在生成當中(連劇情也……)。後來,記得我那時把主角設成女的,而且是身手矯健的傑出女青年。名字就使用我那時胡亂取給自己的英文名字Tyzziloan(琪洛安)化成世界語版本Tjzziloano(提西洛安諾),卻誤拼成Tjzziluano(提西盧安諾)……最後乾脆把名字腰斬,叫做Tjzzi Luano,快念的版本就叫「提西蘭諾」。後來又覺得Tj應該翻成「鐵」字,又此字也可以象徵主角帶給人的強者形象,於是定名為「鐵西‧蘭諾」,到此主角誕生。
想不到這篇已經寫這麼長了,那我只好開新篇啦!
未完的冒險——綠林的第一根弦(一)
小說網址:鮮網、PIXNET部落格
2004年初,我讀小學六年級,加入了朋友——冰劍的家族。家族成員主要是以寫文互相交流,而那年六月冰劍舉辦了寫文的活動,要我們在七月十五日前寫完一篇故事。冰劍辦的活動,身為朋友的我自然不能缺席,於是我毫不猶豫地參加了。事情就是這樣開始的,開始了我將近一個月的苦日子。
接下這個活動後,我並沒有馬上開始動工,還替自己找各種藉口拖延下去,而這一拖就拖了半個月。一直到只剩半個月時,我才開始緊張起來,心想該怎麼辦才好?要是交不出來怎麼辦?我還不想變成不守信用的人哪!
人生總會有意想不到的事發生,戲劇化的就在這裡:我在客廳裡來回踱步,一陣輕快的音樂聲傳進我的耳朵。如此自然、如此順暢,猶如穿梭森林的小精靈,又似甘甜清美的山泉……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聽的音樂呢?當時的我這樣想,一面開始尋找聲音的來源。聲音是從家門外傳來的,大概是某鄰居在聽音樂吧!我就這樣貼著家門聽了好一段時間。
這好像是張純音樂專輯,主要旋律都是由同一種樂器吹奏,一種聲音很和平、很自然的樂器。是直笛嗎?不對。長笛或短笛?那差太多了。排笛?好像不是,但如果說是口哨好像也怪怪的……推測了很久,我還是得不出結論來。經過幾首歌,我聽到了很熟悉的曲子——那不是《森林交響曲》嗎?記得以前好像在哪裡聽過……但這不是重點,重點是接下來發生的事。
膽小的我做了以前從沒做過卻又不敢做的事:我走出家門,找到那家正在聽音樂的鄰居,然後按下門鈴。
(叮咚~門鈴響起,一名女子出來應門)
鄰居:請問有什麼事嗎?
小光:(抖)我……我……請問一下,剛剛……那首好聽的歌叫……什麼名字?
鄰居:(愣)哦,妳是說現在這張專輯嗎?
小光:(還在抖)是……是的。
鄰居:請等一下。
(女子走向客廳旁的小桌子,拿起一個放光碟的盒子)
鄰居:(走回來)這張專輯叫《陶笛奇遇記》,還有另外一張叫《陶笛異想樂園》(熱心推薦),在XX百貨的X樓有賣……
(三分鐘過去……)
鄰居:知道了吧?再見!
小光:(呆)再見。
(鄰居把門關上)
好了,總算問到專輯的名字了,這樣就可以去買了,事情總算是告個段落。
啊,妳問我這跟小說有啥關係?你看下一篇就知道了。
—待續—
2007年8月3日 星期五
文不成文——極短篇小說《鏡影》
文章連結:網誌
他推開那扇門,立刻有種莫名的感覺包圍著他。
「這就是傳說中的……法典?」
某天下午從書櫃中撿了半張稿紙(三百字),因此有感而發的一篇。
這是去年七月的作品,當時好像是因為迷上寫某動畫的同人文,在寫文時無意間創出這個角色,又無意之中想到了謎樣的詞——法典。
我還是先來說說「他」好了。在一開始我就把他設定為神秘的角色,不僅身世不明,就連是不是人類也有待查證。設定上他是個忠僕,也是個重感情的人,但在這篇文章中卻被我寫得像精神病患者一樣。
於是充滿謎樣色彩的亂七八糟文就從「法典」和「神秘人」開始了。
「我最好的朋友啊,我終於可以讓你復活了。」不知為何,他的臉上露出狂喜。
這裡是被我認定為「本作最大敗筆」的地方,其實光看到「朋友」兩字就很讓人挫折了。本來想寫「我的主人」、「至高無上的大王」那類怪怪的東西,但作者想不到比友情更可貴的東西,加上作者思想貧乏,所以隨便寫寫模糊帶過……
「故事中的『他』是在狂喜什麼呀?」路人甲問。(文章都說是「不知為何」了,你就別問吧!)
「還以為是什麼東西咧!」路人乙說,「我看到第一句還期待了老半天……」
「比佛地魔重生還要嘔血,這樣妳能了解嗎?」友人臺說,真是一句比一句毒。
友情難道不算可貴的東西嗎?唉,果然用錯了地方。
「以神之名,予我萬物之力,將『力』灌注在祭品之上。我……在此誓言,永遠服從你的命令。」
以上是敗筆二號,這句子看起來就是怪怪的,看來是寫的時候腦筋秀逗了。據說目前為止還沒人能看懂這句,身為作者的我真不知該哭還是該笑(友人臺:該哭吧!)。何來的力?何來的神?那時的我也沒有花時間思考,只是一個勁兒寫下去,那知作品完成後連自己都看不懂(這下糟了,怎麼會連自己都不了解)!
好吧,就讓善良(?)的作者我亂蓋一下:本句的「力」就是萬物之力,故事的主角大該是想利用萬物之力喚醒朋友的生命。句中的「祭品」指的是那位好朋友,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何要把「力」灌注在祭品上了。句中的「你」指的究竟是神,還是朋友?亦或是其他人?作者真的沒有底,請各位發揮想像力吧!
小光:「現在還看不懂嗎?」
友人臺點點頭。
小光:「難道我解釋的不夠詳細嗎?」
「越詳細反而越難懂……」然後,友人臺沉默了。
簡單來說,這句的大意就是:主角透過了某種媒介(可能是法典),向「神」請求「萬物的力量」,並要求「神」把「萬物的力量」注入朋友(祭品)的身體,使朋友復活。復活的代價就是主角對某人必須絕對服從。
「這樣有什麼意義啊?」想了很久,小光問。
沒有人回答。
陛下,我就快成功了!
這句是主角心裡的話,好一個謎樣的思緒啊!又冒出一個「陛下」來,這下是怎麼說也說不清了……什麼事情快成功了?「朋友復活」這件事跟「陛下」又是什麼關係?
短短一篇文章幹嘛搞那麼複雜?不過就是人物多了點嘛……(無止境碎碎唸)
以上是敗筆三號。
正當他這樣想時,一個聲音從角落傳出:「我回來了。」
誰?誰回來了?是媽媽嗎?
不管那個大喊「我回來了」的不明物是什麼,都跟作者一點關係也沒……好啦,文章是我寫的,那時只是看到稿紙還剩一行,就想到要把這句話當作結尾。事實上,結尾是和本文無關的。
「我看整篇文章其實是很多句子拼湊在一起吧?」路人甲再度出現。
「正確。」小光連頭也沒抬。
「等一下!阿光,這邊有問題啦!」友人臺拉住小光。
「幹嘛?」
「這邊這邊……」友人臺指著某段落:
他含糊說著,眼睛瞇成一條線。祭壇屋頂的玻璃反射了光線,整個由鏡子和玻璃建成的神廟充滿似水的光影。
「這裡有啥問題啊?」小光問。
「我問妳啊,祭壇有屋頂嗎?」臺問。
「祭壇不能有屋頂嗎?」小光歪頭。
「好吧,為什麼祭壇最後會變成神廟?」
小光錯愕,她完全沒想到這部分。
「我說,請自動忽略……」說到一半,小光眼前一黑,再來就是被圍毆的畫面了。
講到這裡,順便來說一下題目由來:題目源自於某動畫的某種族,這種族給作者神秘又古老的感覺。當作者為故事標題費盡心思時,剛好瞄到了上面那句的「鏡」、「影」兩字,又發現神廟和某種族有小小關連……在好幾種複雜的理由後,決定了標題。這個標題沒讓我想太久,卻讓我的頭有快被搾乾的感覺。
這篇對我來說是個失敗作,寫成這樣真想撞牆啊!(淚奔)
(謎之音:文章還沒結束喔!)
《小編附記:偽‧事實的真相》
某天下午,小光無聊地躺在床上作白日夢。
「好無聊,該做什麼好呢?」
窗外鳥兒叫著、風兒吹著,陽光透過白色窗帘進入白色的房間,一切都變的好安靜。
「對了,媽媽不在家!」突然,好像想到什麼的小光從床上爬起,離開房間,向地下室走去。
等到再從地下室走出時,小光手拿黑蠟燭,嘴角揚起一抹笑。等等,她身上還披了一件——斗篷?
走到無人的閣樓,小光把窗簾拉上、門關好,閣樓看起來便昏暗許多。氣氛有了,小光點燃黑蠟燭,前方擺了張黑色的古琴,古琴前又有個與人身高相等的長鏡子,另一個小光就在鏡子裡。
突然,小光跪了下來,蠟燭的光閃了一下。
「我……終於可以讓您復活了。」小光嘴裡念著不明字串,心想這真是太有氣氛了,等會兒一定要寫在《小光的cosplay日記》裡,呵呵!
「神啊,我……在此誓言,永遠服從你的命令。」
這究竟是小說或是動畫中的哪段,小光早已不記得了,只知道這是很成功的一句,看來接下來……
小光輕輕撥動古琴,看著鏡中的自己。
「我會將生命奉獻給你……」等等,這是啥鬼啊?白日夢也作得太過火了吧!
咿——呀!
「我回來了!」
樓下傳來一女聲,女子打開家門走進去。
天哪,是媽媽!
一陣驚天動地的巨響,小光趕緊把東西收好,快步下樓。
「小光,家裡怎麼有燒焦的味道呢?」
2007年8月1日 星期三
真的是冤家嗎?真的是路窄嗎?
文章連結:日記《冤家路窄?》
這是我覺得蠻有趣的日記,到現在還是覺得當時我的反應很好笑,竟然和自己的老同學玩起追逐戰,還一面向天神禱告……
那時天神們的表情是不是三條線呢?
至於一加一那件事,一直覺得那位男同學的反應很可愛。他是我在二衝時,遇見的某位女同學的朋友。二衝時我們三人坐在一起,後來那位女同學考上第一志願,所以離開了二衝班。當時我以她和我的朋友(日記裡的那一位)作為努力的目標,和那位男同學繼續奮鬥。雖然最後我失敗了,但還是祝福順利進入第一志願的女同學和我朋友。至於那位男同學我就不知道了,他應該考上不錯的學校吧?
一開始,女孩認為這簡直就是白痴題,正準備回答時,她想起一個十分要命的東西:
「小學老師說過:『一加一等於無限的可能。』」
是小學幾年級的事呢?現在也已經不可考了。可以確定的是,這句話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,我甚至懷疑這就是我數學不好的原因(跟這個無關吧)。我記得那時我把這句話告訴住在隔壁的朋友,朋友說:「一加一就是二呀?無聊!」
當場被潑了一大桶冷水,很挫折地回家了。事隔多年的現在,這句話又害我尷尬一次。老師,您的話我會一輩子銘記在心、永難忘懷……
「XXX!」我差點大叫出聲,那個考上第一志願的傢伙!(←XXX是人名,不是粗口)
話說之前的我根本沒想到她會考上第一志願,而那時上課的我絕對想不到會在這裡遇到她。仔細想想,她確實常做些令人意想不到的事。
「呀啊——」
下課了,我第一個衝出教室,拔腿就往廁所衝,砰一聲將廁所門關好。「呼——呼——」剛剛真是驚險萬分哪!差一點就被她看到了,要是正面撞見還真不知會發生什麼事。神快點救救我吧,管祂是阿拉還是耶和華……
這段大概是最誇張的部分。我到底在躲什麼呀?只記得那時腦筋一片混亂,整個人是以飛快的速度跑進廁所。事後櫃檯的大姊姊還問我:「妳有那麼急嗎?」據說那時目擊者都嚇壞了,真是丟臉……
話說回來,我到底為什麼要跑啊?
把頭低下來!把頭低下來……我在心中默念著,拜託妳讓我看一下黑板好不好?真想說:「大姐,可不可以把頭稍微低一下?」「不行,要避免尷尬。」心裡的聲音如此說道。
因為她太高了,頭完全擋住我前方的黑板,成為我抄筆記時的一大困擾。其實當時我還在心裡罵了粗話,寫在日記上的其實是省略粗話後的版本。每次看到她,都會難過地想到自己的身高……
然後,安慰自己:「其實高也是有壞處的。」
「啊?」
她最後還是往後看了,露出很吃驚的表情,當然,什麼事也沒發生。附帶一提,我還向她投以勝利的表情。
這段是個謎樣的段落,為什麼那時的我會露出勝利的表情呢?嗯……其實我也不知道,也許潛意識中的我是希望她轉頭吧!她吃驚的表情真有趣……嗯?
我、贏、了。
不知為何,我走出補習班,仰天笑了。
這又是一個謎了。真是複雜的心境,為何會冒出這句話呢?
不可否認地,這件事確實讓我高興了一整天。也許她在我心中的分類並不是「冤家」,而是「永遠的朋友」;既然不是冤家,又何來「路窄」呢?
明明是不久前的事,感覺卻像過了好久好久……順手寫下這些話的我,竟然沒辦法理解自己寫的東西。
當時寫這篇日記是抱著很愉快的心情寫的,一邊寫一邊聽孫燕姿的《咕嘰咕嘰》,所以整篇日記一直有《咕嘰咕嘰》的味道,充滿作者既期待又怕受傷害(?)的奔逃惡趣味……